咨询热线:

188-6090-5405

律师介绍

陆培源律师 陆培源律师,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毕业于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长达多年法学理论研习,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毕业后即进入律所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经验。处理过大量民商事与仲裁业务(如婚姻家事纠纷、合同...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陆培源律师

手机号码:18860905405

邮箱地址:lawyer_lpy68@163.com

执业证号:13205201710207666

执业律所: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水坊路36号C23幢炜衡律师楼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验收顺序是怎样的

一、竣工验收的组织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二、验收人员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级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

三、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及上海市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一)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二)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7、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五、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8860905405

联系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水坊路36号C23幢炜衡律师楼

Copyright © 2019 www.syxls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